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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中洲至苑前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1-12-0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56
导读

泰和县中洲至苑前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洲至苑前农村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洲至苑前农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泰发改核准字【2021】37号)批准,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苑前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中洲至苑前农村道路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泰和县苑前镇中洲至苑前

四、工程概况:项目路线全长约5.2公里,建设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的沥青路面,全线共新建涵洞29道300.57延米,桥梁2座78.14延米,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资约1817.8846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路基、路面工程、涵洞、桥梁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建设工期:14个月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有效身份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需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 C 类合格证书。

4、本工程建造师、项目总工、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有效,其它部门提供无效)。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项目总工职称证书未写明单位的以劳动聘用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如因疫情影响社保未缴纳的月份,可凭相关文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内证明,社保往前推满 6 个月为准)。

5、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29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十三、其他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总则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委托代理人: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 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如 有 疑 问 请 联 系 新 点 工 作 人 员 , 联 系 电 话 : 400-998-0000/ 郭工 18179121259。

9、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仅支持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方式递交,到账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和县苑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170606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796-8183758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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