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梅村实验初中新建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梅村实验初中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实验初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泰伯大道以北、新荣路以东、彭祖路以南地块。 | ||||||||||||||||||||
工程规模:该工程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泰伯大道以北、新荣路以东、彭祖路以南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55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200平方米,规划建设48班初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实验用房、行政用房、图书楼、报告厅、风雨操场、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总投资约29900万元(含地下民防工程),其中建安费约为26000万元。 | ||||||||||||||||||||
计划监理期限:935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420.0万元 | ||||||||||||||||||||
招标范围:梅村实验初中新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供配电等)、装饰、幕墙、电梯、室外市政工程、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停车系统以及其他配套等工程内容。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
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
(2)(1)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2)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9:00时至2021年12月29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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