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澧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澧发改审 [2021]2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澧县澧州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设计服务、造价咨询服务 )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澧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项目地点: 常德市澧县梦溪镇
2.3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 49685 ㎡。主要建设养老公寓 38000 ㎡、设置养老床位 1000 张,医技楼 9829 ㎡、设置床位 200 张,附属用房 1856 ㎡;并配套室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工程、场地、绿化、道路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主体工程:建筑面积 49685 ㎡,其中:5F 养老公寓 4 栋,建筑面积 38000 ㎡,设置 养老床位 1000 张;1 栋 5F 医技搂 9829 ㎡,设置床位 200 张;附属用房 1856 ㎡。容积率为 1.136
②装饰工程:主要是对主体工程进行装修,医技楼装修达到医疗用房的要求,同时室内 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暧通工程等。
③配套工程:包含场地平整 28431 ㎡,室外广场及道路 5660 ㎡、绿化 28431 ㎡、配电 工程等。
④设备购置:采购医疗设备 906 台套。
⑤进出道路:考虑项目区周边交通条件较差,本着节约投资及减占耕地的原则,进场道 路利用涔河大堤进行加宽改造。道路呈南北走向,207 国道直接连接医养中心,全长 1370 米,设计总宽 8 米双向两车道,车行道宽 7 米,两侧各设置 0.5 米路肩,路面结构为沥青。 方案需要设置一座跨涔河桥梁,全长 278 米,设计采用 9×30 米预应力砼小箱梁结构,桥全 宽 8 米,净宽 7 米,两侧各 0.5 米防撞护栏。道路西侧设置 8 米高单挑 LED 路灯,间距 28 米。
2.4 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勘察服务: /
? 设计服务: □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包括完成前期咨询、所有建筑物和 构筑物(含进场市政道路和桥梁)的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装饰 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等)、室外绿化景观、垃圾站、围 墙等所有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
□ 监理服务: /
? 造价咨询服务: ? 编制设计概算 ?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 制 □ 结算审核 ? 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其他)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招标代理服务: /
□ 工程专项咨询: /
□ 项目融资咨询: /
□ 信息技术咨询: /
□ 风险管理咨询: /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 工程保险咨询: /
□ 工程检测服务: /
□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
□ 其他服务: /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 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 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 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企业(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年内(起)不少于 / 个( 1 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 建筑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工程类高 级职称;不得由拟任的设计、造价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 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 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名称一致。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 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
3.2.7 其他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专业技术 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明确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同一专业分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 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 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 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 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5月16日-2022年05月20日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8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 式为 0736-3224277 。
招 标 人: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澧县中源街
联 系 人:严虹
电 话:0736-36585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艳电路 1 号
项目负责人:彭武华
电 话:0736-3221688
传 真:0736-322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