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楼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楼项目-附属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经发投发【2018】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楼项目-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建中路52号,海州区人民法院东侧;
2.2招标范围:海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楼项目-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本标段的合同估算价:金额:4929422.83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 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
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 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岀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岀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作岀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月-2022年6月由社保机构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上传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资格审查申请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已经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岀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岀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00时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2年1月一2022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的相关证明(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评标及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部分)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选择以下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数,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5、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K2=90%
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8、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
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 区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D座10楼8037室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30719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17771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8--85517771 |
0518-85861319 QQ: 2869799868 15896100880 (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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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