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条件
本项目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上墩卫生院)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发热诊室、健康小屋、医疗垃圾处置室,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并对现有建筑5层及中医科进行改造,建设公共卫生提升智能化综合平台等配套相关设备,配套院感等相关医疗设备。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上墩卫生院)项目,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44198.64元(含暂列金40367.23元);
2.5.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6%到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其他要求:(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人民币1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10%,工期延误违约金累计超过上限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 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 至17时 30分;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7室,联系电话:0596-2106390报名;
4.3抽取时间:2022年07月27日10时30分;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5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确定预付款项支付比例:根据《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5%。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分四次扣回,分别在第一次至第四次建筑安装工程费(农民工工资不在抵扣范围)进度款支付中各扣回25%(若当期进度款不足抵扣时,顺延至下期)。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归档资料并备案合格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合同价的9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及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
③工程结算审核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承包方提交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给发包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发包方收到质量保证金后,支付承包方工程款至工程审核价的100%。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①银行转帐或电汇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予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承包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596263,传真:/
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zplzbb@163.com
电话:0596-2106390
联系人: 小游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