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航消防灭火器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现发布深航2022年度保卫部消防灭火器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航2022年度保卫部消防灭火器材项目
二、项目需求情况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1 |
热气溶胶灭火器 |
QRR 20LW/S(温控型) |
维肯 |
台 |
23 |
2 |
水基(泡沫)灭火器 |
25L推车式 |
桂安 |
瓶 |
30 |
供应商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规格、品牌需与清单列表中保持一致;供应商所提供的器材应为全新产品(器材生产日期须为送货期3个月内)。
三、资料提交要求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2021年8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三)供应商须提供1个单一合同含税总金额在4万元(含)以上且真实有效的相关合同案例。合同具体要求为:
(1)合同清单(项目)内容须包括至少以下一种:干粉灭火器、水基(泡沫)灭火器、热气溶胶式灭火器等相关产品。
(2)如合同未体现总金额,可根据合同清单(该清单须为原合同内容,或为含双方名称或盖章的附件)单价及预估数量核算总金额,或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对应单一合同的累计开票金额为准;
(3)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19年8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如合同签署日期、生效日期不明确,但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视为符合本款条件);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承诺函(或相关材料)。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清单、合同总金额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须包含签订双方的公司名称,合同签字/盖章页面无双方盖章或签字视为无效。合同复印件须清晰,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推荐中选供应商验证要求: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对推荐中选供应商提供合同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查验,推荐中选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三种资料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包括:
1)完整合同的原件;
2)不低于2万元的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如因合同复印件未体现合同总金额而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的,则需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全部相关发票原件;
3)不低于2万元的对应银行流水记录。
如不能提供上述相应资料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采购方有权废除中选供应商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
四、报名方式
(一)按照“三、资料提交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二)如实填写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
(三)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邮件至以下邮箱地址,标题为“深航2022年度保卫部消防灭火器项目”。
五、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28日16时00分前,发送邮件至邮箱。
六、项目联系人及地址
1、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25室
2、联系电话:(0755)23161038
3、联系人:刘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