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二标段水泵房无负压设备、水箱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小区水泵房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水务【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二标段水泵房无负压设备、水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安装、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供应;
2.2 合同估算价:约136万元;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2.4 交货期:2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本公告为二标段;
一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一标段水泵房无负压设备、水箱采购,合同估算价约135万元;
二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二标段水泵房无负压设备、水箱采购,合同估算价约136万元;
三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三标段水泵房无负压设备、水箱采购,合同估算价约143万元;
四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瑞园四标段水泵房无负压设备、水箱采购,合同估算价约146万元;
本次招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有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官网-首页-信用服务(点击“更多”)-信用服务机构(点击“机构名称”可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https://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信用徐州”系统备案公示,请查阅“信用徐州”官网-首页-信用服务(点击“更多”)-第三方企业信用报告(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d.第三方信用报告出具事项,可联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4650752444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87780097。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注: 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
受益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益人地址: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
咨询电话:0516-8778009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 年9月8日至 2022 年10月9日。
5.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 年9月15日17时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9日9时 30分。
6.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投标报价 55 分 (二)技术响应 25 分 (三)售后服务 10 分 (四)安装及调试方案 5 分 (五)投标人业绩 5 分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 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桃山路 55#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2号楼1133室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系人:李昊鸿 联系人:李振
电 话:0516-85539051 电 话:1806872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