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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规划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2-12-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576
导读

大兴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规划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兴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规划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金湖县人民政府 以 金黎街[2022] 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规划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黎城街道大兴工业园区;

2.1.2项目概况:

本次黎城街道大兴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涉及范围为东区(黎东河路以东,含跨黎东河桥梁及两河堤景观):总用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208724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19494平方米,厂房(钢结构、框架结构)、办公楼、服务综合楼(商业、食堂、办公及休息室);西区(黎东河路以西,含老园区提升):总用地面积约约2000亩,含一期改造提升。(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58.0092万元;(包括①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测绘等前期服务费用;②房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费用;③市政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费用;④老园区提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费用;以及各环节中所必须的勘察、洪评、概算后续设计服务、管理费、各类专家评审费用、图审费用、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具体明细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招标范围。

2.1.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45日历天(设计周期指完成第一轮方案时间)

2.1.5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含四个部分,分别为①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测绘等前期服务;②房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③市政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④老园区提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中房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暖通、强电、弱电、室内外消防、给排水(必须与市政管网有效连接,每幢水电等安装配套齐全)、室内外综合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污水及泵站、通信管道、电力管道、自来水、燃气、路灯、亮化、基坑等)、供配电设计、智能化设计(含三网合一、监控安防、门禁、广电)、配套用房(物业用房、公共厕所、配电用房、生活水泵房、消控监控、电信机房、有线电视机房、门卫等)、附属工程、垃圾分类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雨棚、交通标识标志、楼层导向深化设计、绿色星级标识(含绿建评价)及项目全过程所需施工图设计(含与项目有关的二次设计内容)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验收、备案及各类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图审费用、设计概算等各项概算指标服务工作。

注:外部设计一并纳入:红线内外的弱电、强电、雨污水管网、道路等。

市政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市政综合管线(含单项管线设计)、污水泵站、市政工程勘察、洪评、两岸景观提升等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验收、备案及各类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图审费用、设计概算等各项概算指标服务工作。

上述施工图设计应通过图审,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图审的必须通过专家评审。

2.1.6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2付款方式①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测绘等前期服务部分:提交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付该部分实际价款的55%,相关设计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认可后,付清余款;

②房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规划审批通过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15%,施工图交付图纸审查合格后付至该部分实际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部分实际价款的80%,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③市政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规划审批通过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15%,完成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付至该部分实际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该部分实际价款的80%,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④老园区提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部分: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规划审批通过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15%,完成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付至该部分实际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该部分实际价款的80%,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注:①实际价款指实际设计数量*中标单价;

②施工图应通过图审,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图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特别说明:

①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⑥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⑦特殊说明事项

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Ⅱ、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Ⅲ、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Ⅳ、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Ⅶ、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2 日至2022年 12  22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陆部长

联系电话:15195518990

招标代理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西303室)

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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