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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虎林路和自强路)的招标公告

   2023-02-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55
导读

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虎林路和自强路)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虎林路和自强路)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1]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116.8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施工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12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虎林路和自强路)施工,本次实施的两条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虎林路西起寅春路,东至自强路,长约215米;自强路北起青山路,南至华电北路,长约295米。虎林路标准段红线宽16米,自强路标准段红线宽20米,设计速度均为30公里/小时;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取3年。工程实施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工程规模: 长度:510 m;宽度:20 m;造价:111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工程是指: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9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评标方法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二阶段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⑥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7业绩分

业绩:0分。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9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信用评分,满分2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备注:

(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2月23日14时41分到 2023年3月2日14时41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投标人公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10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及现行的文件规定执行。

9.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12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 U 盘)

9.1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发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觅秀西园4栋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25楼2505室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顾媛媛 联系人:徐婷
电话:025-87733080 电话:025-83203230
传真:/ 传真:025-83203230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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