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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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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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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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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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1201188600001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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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技师学院教学楼等建筑加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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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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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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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5)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及设计项目组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年 10月- 2023年 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和审图合格证中较小者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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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4 分 设计方案部分: 74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2 分(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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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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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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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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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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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12分) |
奖项(3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 国家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3分; (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2分;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1分; 注: 1.类似项目指:投资总额在2800万(含)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宿舍、公寓、地下室)设计项目;本项对类似项目的有效期不作要求; 2.获奖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3.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累计。 4.本项最高得3分; 5.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 6.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奖项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奖项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人须知3.5.3、投标人须知3.5.3.1要求。 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业绩 (4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1500 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内容须包含加固,其中加固部分造价金额须达到400万元(含)以上)设计项目(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宿舍、公寓、地下室);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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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分)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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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6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或高级建筑师,得 1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 1 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 1 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1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 ,得 1 分。 (6)投标人配备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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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74分)(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
总体设计思路(5分) |
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现状分析(8) |
根据现状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案对策措施 优:6分(含)-8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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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12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 优: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2)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3)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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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5分) |
(1)建筑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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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案(6分) |
结构设计加固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5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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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方案(5分) |
电气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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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方案(10分) |
(1)给排水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2)消防系统布置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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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方案(5分) |
暖通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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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方案(3) |
装饰装修方案改造设计合理可行 优:2.5分(含)-3分(含); 良:1.5分(含)-2.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5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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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立面改造方案(5) |
根据项目现状,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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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措施(6分)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优: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5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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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4分) |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优: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2)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优: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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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 (2 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2(基准分为150分,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房建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100分计取}。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房建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和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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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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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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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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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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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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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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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写字楼B座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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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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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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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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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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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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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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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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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8688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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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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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001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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