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投资【202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地方债务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30%、37.5%、3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包括 6台升降电梯的安装及伴随服务,包括电梯供货(含配件)、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24个月质保(含免费保养)全部设备、材料、随机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及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获得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
2.1.3合同估算价:约23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经如皋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颁发使用许可证。
2.1.5 招标范围:6台升降电梯的安装及伴随服务,包括电梯供货(含配件)、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24个月质保(含免费保养)全部设备、材料、随机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及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获得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
3.投标人(客货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若为制造商投标,则须同时满足①②两个条件:
①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 A 级)【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提供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客梯)】以及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客梯A 级)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提供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 如为代理商投标,则须同时满足①②③三个条件:
①提供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客梯A 级)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提供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③ 投标品牌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 A 级)【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提供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客梯)】以及满足本项目招标电梯设备规格要求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次招标电梯的推荐品牌为:
品牌 |
三菱 |
奥的斯 |
日立 |
蒂升 |
医梯 |
MAXIEZ-B |
Gen3 |
MCA |
meta200 |
无机房系列 |
MAXIEZ-LZ |
Gen3 |
LCA |
meta200 |
如投标人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答疑澄清期限内提出,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为网上提问附件上传提交,招标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评委认定,所投品牌的性能档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于或高于推荐品牌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性能档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低于推荐品牌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的产品品牌、型号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投标人又未按照前款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的,或虽提出但未经招标人组建的专家评审确认通过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6)所投产品整机型式试验报告。
(7)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8)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9)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0)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1)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9)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8月29 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8月30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10)、(11)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29 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13-87286801
建设单位: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如皋市石庄镇石庄路192号
联 系 人:许院长
电 话:13912218662
日期:202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