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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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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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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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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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212021886000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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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河九里小区电力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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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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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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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
③/ ;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供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盖章齐全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加盖的公章。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 9万元(含)以上的供电工程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合同中如不能显示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原设计合同委托人对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认定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供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盖章齐全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加盖的公章。
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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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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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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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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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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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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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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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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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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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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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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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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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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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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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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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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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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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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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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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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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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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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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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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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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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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商务标 |
见下表(综合评估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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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经济标 |
见下表(综合评估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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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技术标 |
见下表(综合评估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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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先资格审查,再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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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 名 先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文件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在9.6 分(60%)及以上)的投标人中,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名的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下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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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如有效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剩余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具有价格市场竞争力的,可继续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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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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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四:适用于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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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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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5.0~4.1 分;良:4.0~3.0 分;一般:2.9~0 分。)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优:10.0~8.1 分; 良:8.0~6 .0 分;一般:5.9~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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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优:2~1.6分;良:1.5~1.2分;一般: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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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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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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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9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每项0.5分,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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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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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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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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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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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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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电气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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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
承担过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300万元及以上的,有1个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0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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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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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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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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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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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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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凤凰西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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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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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扬子港路88号综合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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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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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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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9037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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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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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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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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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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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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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2662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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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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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263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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