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保修、养护,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23公里 | 国道204(芝罘路至莱西即墨界段)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33164690 | 391300 | 无 | 无 | 无 | 无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单位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提供)
2.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施工单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对投标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2.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相关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3.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三)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业绩的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45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设计项目);
3.2施工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或或市政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包含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六、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1-21 09:30 开标地点: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8楼
【第一开标室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国瑞恒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64283125,邮箱:/,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35号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438685;
投诉咨询邮箱:lxsncgl@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莱西市青岛路 76 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近1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
7.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