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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6-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314
导读

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由灌南行政审批备(2024)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

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由灌南行政审批备(2024)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总规模为0.98万m3/d,分两阶段实现,一期建设土建规模0.98万m3/d,设备规模0.5万m3/d;设计回用水比例30%,近期回用水规模0.15万m3/d,远期回用水规模0.294万m3/d,本次土建按远期一次建成;本次建设一座生态涵养型生态缓冲区,设计规模0.686万m3/d。

2.1.3最高投标限价为:940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最高限价为100万元;施工费用最高限价为9300万元)。

吨水运营费最高限价为:6.07元。(保底水量为2500m3/d,超出部分按照最高限价的80%计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运营期限1年(不含建设期)。

2.1.5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前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运营标准要求:运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行惯例、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运营、管理、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江苏省B标排放,具体出水水质最终以环评批复为准。委托运营期限为1年。

2.1.6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设计成果也不予以退回。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以EPCO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工程范围内的工艺、土建、设备、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等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联合试运转,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油燃料和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运营和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工作;施工图报审、专家评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试运行;项目运营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有效期内);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运营单位具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2.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9800吨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9800吨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承担运营工作的单位)类似运营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要求:自2020年 01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9800吨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要求提供委托运营等相关运营合同(或协议)、能证明该业绩已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运营业绩时间认定以运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注:(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是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建市规(2019)12 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12至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其中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运营方案(3 分)

1、日常运营方案(2分):

()运营期组织架构是否合理,人员配置是否齐全;

(2)运营方案是否完善;

(3)运营期满移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2、突发应急预案(1分):

(1)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清晰、制度保障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2)应急管理内容完整,应急抢修、抢险救灾等预案科学合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 分)

答辩程序及方法

(1)各投标人在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等待,招标人提前30分钟告知各投标人到场时间和位置,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或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由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 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4.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 “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2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一级机电工程建造师;

(2)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电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环保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安全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结构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计取得分,全部提供得2分,缺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及近 6 个月(2023年12月至 2024年05月)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没有专业的则需提供毕业证。

2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73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1-Q1,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1、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评审(运营报价)

(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运营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 价=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20%时,作为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报价进行询标。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工程业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9800吨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运营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0年 01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担运营工作的一方提供)。

运营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9800吨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提供委托运营等相关运营合同(或协议)、能证明该业绩已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运营业绩时间认定以运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分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分乘 0.7。

(8)类似工程业绩的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评标办法说明: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8.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 )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提醒: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 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

15896100880(造价)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客服电话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阜势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灌南县 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徐啸天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360380595电话:15905131699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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