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FCG-2021-006
2、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天河农业园项目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997,417.74元
5、采购需求: 宁陕县筒车湾镇天河农业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有机大棚蔬菜种植,粮油加工、家禽养殖加工区2000㎡,新建农业超市100㎡及冷库2个72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农林牧渔业用房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10 00:00:00 至 2021-10-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证明文件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3)、投标企业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30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居尚现代城19幢502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没有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与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8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筒车湾镇筒车湾街道
联系人: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0915-696124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915-325077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居尚现代城19幢502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