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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福厦铁路房建工程套筒

   2021-06-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762
导读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福厦铁路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

采购编号:ZTDJW2021-077


1. 采购条件

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福厦铁路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直螺纹套筒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据《关于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直螺纹套筒、防护网、级配砂石等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21】第70号)、《关于福厦铁路站房工程热轧钢筋、预拌混凝土、直螺纹套筒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 16号)实施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江西省新建经济开发区望城新区,项目占地北至宁远大街,西至梦庐大道,东至乾照光电项目,南至工业九路。一期工程规划建筑面积317804平米,占地412亩,建设轨道交通相关产业生产生活房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及相关道路、绿化、围墙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合同计划工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2.1.2福厦铁路房建工程(FXFJ-3标段)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域内,包含新建福厦铁路泉港、泉州东、泉州南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和漳州站改工程,新建泉港、泉州东、泉州南站站房面积59988平米,雨棚39894平米,配套生产生活房屋面积13458平米;漳州站改工程新增站台雨棚面积6600平米,生产生活房屋4820平米。站房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网架屋面结构,站台雨棚为钢筋混凝土双立柱框架结构。项目建设单位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铁第五设计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土集团福州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沁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房建3标项目部承建施工。项目计划工期于2021年2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直螺纹套筒共一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涵盖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二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的企业法人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通过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三条及以上投标产品生产线,具备年生产 500 万支套筒生产能力, 除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正常设备检修外,均可按计划组织生产;库存产品货源充足,规格齐全,具备与产能匹配的加工机械、配送、服务能力,可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年均投标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生产设施配备齐全、合理;生产设备、工艺先进,计量器具、试验仪器标定合格、有效;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重视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原材料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有效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标准;提供通过 CMA、CNAS 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近三年单项目成交额(或结算额)100 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成交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 其他要求:具备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能力,提供保供措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人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潜在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 2021 年 6 月 17日 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采购;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的潜在响应人应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 格式《响应谈判申请表》(公告附件 2)及其加盖公章的PDF 格式扫描件发至采购单位邮箱(784725626@qq.com), 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请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帐   号:3605 0152 0172 0000 2022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采购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


4.3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赋予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疑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各响应人务必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 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响应报价、响应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


5.2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有意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响应人请务必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 121 号),如变更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响应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7.采购人及组织单位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宁远大街与梦庐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周为兴


电  话:15519305522


电子邮箱:784725626@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70748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张波、高占坡


电    话:88246684、88248559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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