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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10kV架空电缆迁改及沿线用电配套工程

   2021-07-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507
导读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 10kV 架空电缆迁改及沿线用电配套工程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东城 [2021]12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

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 10kV架空电缆迁改及沿线用电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 10kV 架空电缆迁改及沿线用电配套工程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东城 [2021]12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 10kV 架空电缆迁改及沿线用电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 10kV架空电缆迁改及沿线用电配套工程 。


2.2 建设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 。


2.3 建设规模: ( 1 )拆除部分:将同沙变电站 10kV 御景湾线( 717 ) 10kV 八一路公用电缆分接箱 4 号 604开关后段电缆及架空线等设备拆除,共拆除架空线 JKLGYJ-240/13959 米, LGJ-240/1173米;拆除电缆 YJV22-3*95/280 米、 YJV22-3*120/1000米、 YJV22-3*300/400 米;拆除高压铁塔( Z42-13, J424-13 )共 26 基,高压电杆 3基,拆除原有 48 芯非金属管道光缆( GYFTZY )共 970米。


( 2 ) 新建部分:从同沙变电站 10kV 御景湾线( 717 ) 10kV 八一路公用电缆分接箱 4 号 601 开关新出 1 回电缆( ZRC-YJV22-8.7/15kV-3 × 120 )接至原 10kV立新工业区公用箱变( D6-D7 段),沿原有通道敷设;再从 604开关新出一回电缆( ZRC-YJV22-8.7/15kV-3 × 300)接至 10kV 横岭新村公用配电站( D5-D6 段),沿原有通道及新建电缆通道敷设,并在该配电站内新建自动化断路器成套设备 1套。在 10kV 横岭新村公用配电站新建自动化断路器柜内新出 1回电缆( ZRC-YJV22-8.7/15kV-3 × 120)接通原 10kV 横岭新村公用配电站台区,沿原室内电缆沟敷设,另外新出 1回电缆( ZRC-YJV22-8.7/15kV-3 × 120)接同 10kV 横岭新村二站公用箱变台区( D4-D5段),沿新建电缆通道敷设。


将立新变电站 10kV 山庄线( 702 )变电站至 10kV 翠峰路 4 号公用电缆分接箱段电缆切断,接入新建 10kV 自动化断路器分接箱 N1 ,再从新建 10kV 自动化分接箱新出 1 回电缆( ZRC-YJV22-8.7/15kV-3 × 300 )接通原有线路( D1-D2 段)。原虎英郊野公园配电房进线电缆抽出后接入到新建 10kV 自动化断路器分接箱 N1 ,从 10kV 自动化断路器分接箱 N1 新出 1 回电缆( ZRC-YJV22-8.7/15kV-3 × 120)接至 10KV 黄旗山城市公园 #4 箱变( D1-D3段),将 10KV 黄旗山城市公园 #4 箱变和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旗峰 #3 箱变 ) 的原有电缆通过新建 10kV电缆中间头进行驳接。


电力线路迁改完成后,在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旁绿道旁新建 2 台 250kVA 箱变,供绿道走廊用电使用,其中 #1 箱变 10kV 电源从 10kV 横岭新村公用配电站接入,电缆采用 ZRC-YJV22-8.7/15kV-3 × 120 ,沿本工程新建通道敷设, #2箱变 10kV 接入点同沙变电站 10kV 八一线 (705)10kV等水岭公用电缆分接箱 602 开关接入,电缆采用 ZRC-YJV22-8.7/15kV-3× 120 ,沿本工程新建 2线行人埋管敷设 。


(3) 土建部分:在莞长路人行路段新建新建自动化断路器分接箱 N1 基础 1 座及 4 层 4 列行人中间头井 1 座。新建自动化断路器分接箱 N1 至 10KV 黄旗山城市公园 #4箱变段新建 3 层 2 列行人排管( J1-J7段),共计 314 米,新建通道位于莞长路及立新变电站围墙旁。在原同沙变电站 10kV御景湾线 (717)#1 塔旁至 10kV 横岭新村二站公用箱变段新建 3层 2 列行人排管共计 963 米,新建 3层 2 列行车排管共计 45 米,新建电缆通道位于横岭村村内道路及东莞市黄旗山南麓香遇走廊规划用地绿道上。


(具体实际以经审核通过的图纸为准) 。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实际工期 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 承包人需到供电公司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送电计划和通过验收等,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并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 , 并完成工程移交东莞市供电局的相关工作。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且需满足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同时须由发包方、设计、监理、东莞供电局及承包方五方共同验收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为人民币 5085826.22 元 (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 人民币 489053.85 元 和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 238677.17 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者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


3.3 同时具备承装类和承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


3.4 财务要求: 无要求。


3.5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6 信誉要求: 无要求。


3.7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B ”类证)。


( 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4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 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3.8 资信要求: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供电局 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9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


已 在 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办理 企业 信息登记 ,且 拟担任 本 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 登记 )中的 登记 在册人员。 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 )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售招标资料,即 2021 年 7 月 8 日 8 时 0 分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 招标代理将于投标登记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16 : 00 时许 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 图纸 等资料从邮箱76421798@qq.com 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以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并按时收取和查阅相关资料。


4.3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 76421798@qq.com(投标人须保证下述资料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应附此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 相关资料复印件。


③ 已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 )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的证明材料(如网上截屏)复印件或打印件。


④ 其他 : 投标登记申请表。 [ 格式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zggzy.cn ) 自行下载 ]。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前已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需跟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是否完成,否则投标登记不成功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7 月 28 日 14时 15 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室 。投标人应于 当日 14 时 00 分 至 14 时 15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850号锦城大厦 604


561 号 1 号楼 507 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10600


联 系 人: 韩工 联系 人: 聂 先生


电 话: 0769-22331397 电 话: 13560479260


8. 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 561 号 1 号楼 507 室


邮编: 523000


联系人: 韩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0769-22331397


受理邮箱: / ( 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招标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2 )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 3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 4 )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 5 )对招标 / 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 6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 )异议提出人不是本招标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 )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 )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 )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 / 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受理机构: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通讯地址: 东莞市东城路 239 号


投诉电话: 0769-22829635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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