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维修改造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JC2023-57
项目名称:消防维修改造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4,424.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校园东区消防维修改造、3号学生食堂消防维修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9,283.3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消防维修改造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9,283.3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合同包2(二标段:教学主控室消防维修改造、16号学生食堂维修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5,141.3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5,141.3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校园东区消防维修改造、3号学生食堂消防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二标段:教学主控室消防维修改造、16号学生食堂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校园东区消防维修改造、3号学生食堂消防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二标段:教学主控室消防维修改造、16号学生食堂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一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2.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3. 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联系方式:13772280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7092224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