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部分参控股单位所属的基本构建筑房产(含杭燃集团重点要害部位、办公楼和部分纳入到基本构建筑房产中的管线工艺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光伏充电桩设备设施,不含仅有土地无地上构建物的资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主要指有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储存的区域,如加气站、储配站、供应站、LNG应急气源站)的电气、消防安全正常运行,现通过公开询价选择一家专业检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二、询价范围
1.本次询价范围为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部分参控股公司(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能源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海宁星港燃气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杭州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杭州中石化杭燃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基本构建筑房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2. 本项目最高限价27万元, 其中: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消防评估单价最高限价1.06元/平方,基本构建筑房产消防评估单价最高限价0.62元/平方;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单个项目服务响应时间: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评估、检查工作,并出具评估、检查报告。
5.评估检查对象: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部分参控股单位所属的已有基本构建筑房产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详见附件一2024年消防安全评估检查区域一览表)和新增区域。合同履约过程中,具体以各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6.中标单位分别和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参控股公司签订合同。若合同有效期内,新增下属控股企业委托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的,则单独签订合同,合同单价不得调整。
三、消防安全评估要求
(一)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
《浙江省消防条例》(2016年修订)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公通字〔2017〕55号)
《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政办发〔2013〕157号)
《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试行)》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 37/242-2008)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 109 号)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1992(2007 版)
《泡沫灭火设计规范》GB 5015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5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规范》GB/T39752-2021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中运维技术规范》GB/T 38946-2020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2012
其他最新相关规范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构建筑房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主要内容
1、对构建筑房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周围环境是否影响消防安全进行评估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要求;
(3)周边山林火灾是否对应急气源站、场站、调压站等构成威胁;
(4)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是否会影响消防安全;
(5)对设在较为偏僻的田园上的场站等消防救灾的及时到达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建筑防火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1)申请建筑物或场所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载明的单位使用性质和规模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或室内装修;以及测试报告,现场查阅资料,拍照存档;
(2)易燃易爆场所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路等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储存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3)消防设计文件中有要求的防火间距;
(4)查看平面布置图与现场的实际吻合情况;
(5)查看消防车道设置形式、现场状态;
(6)查看消防车登高面设置形式、现场状态、登高操作场地情况、灭火救援窗;
(7)查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与周边防火分隔、疏散门设置、设施设置;
(8)查看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分割、防火分区、防烟分区、设置类型位置及分隔方式;结合图纸及现场,确认防火分区的面积;
(9)查看防火门、防火窗及防火卷帘的选型、安装和完好性;核对防火门同区域设置数,查看防火门开启方向,查看闭门设施;
(10)查看安全出口设置位置、核实宽度、核对设置数量、查看安全出口设置形式、查看疏散门开启方向;
(11)查看疏散楼梯和走道设置形式、核实宽度、查看设置位置和数量;查看前室设置形式、前室面积、查看维护结构完整性;查看消防电梯设置位置、数量;查看电梯井排水;查看楼梯间的设置形式。
(12)查看疏散门的数量、疏散门之间的距离;疏散门形式;疏散门的开启;测量核实疏散距离。
(13)测量核实疏散走道宽度,长度;
(14)查看消防用电供电负荷、消防备用电源、消防用电供电回路、消防配电末端切换装置、配电线路的敷设、开光及插座的设置、照明灯具安装;查看核实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15)查看消防电梯的设置;查看消防电梯内装修情况;电梯井的设置。
(16)查看泄压口设置位置,核对泄压口面积和泄压形式 。
(17)查看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按照规定使用。
(18)基本构建筑房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的火灾危险性调查。
3、对供配电设施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1)、检查配电柜(箱)的仪表、外观、标识完好情况;配电柜(箱)内的线路连接及端点的温度;配电柜门金属框架的接地情况。
(2)、检查电气线路的电气绝缘的外观是否完好无破损;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有乱拉乱接的临时线。
(3)、检查插座开关是否牢固,是否安装在可燃物的构件中。
(4)、检查照明灯具是否符合生产场所安全的要求;检查防爆场所照明灯具的防爆等级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性能是否完好。
(5)、检查防爆场所的电机选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遮阳措施。
(6)、检查防爆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选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检查燃气阀门、燃气管防静电跨接和接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检查天然气调压站、阀室RTU室内电缆进线封堵是否完好;配电柜底座封堵是否严密。
(9)、检查建筑物内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封堵应完好有效;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0)、检查天然气调压站、阀室内配置蓄电池充电柜的安全情况。
(11)、检查建筑物内高低压配电房预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和预防进水的措施。
4、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1)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有效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2)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有效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供水管网的布置情况和供水能力、消防水池的设置和有效容积、消防水箱的设置和供水能力、容积、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型号、消防增压(稳压)设施的设置容积型号、消防给水管网(阀门)设置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资料要求;
(4)消防水泵设置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有效的消防设计资料要求;消防水泵的启动运行、启动时间、现场启动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直接启动功能、稳压泵技术性能、水泵动作信号反馈、主备泵的切换应符合规范要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的设置、规格、型号、安装情况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资料要求;管道的压力及完好性;报警、信号反馈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区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6)消防控制室的位置、电气线路及管路设置,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及数量,系统布线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7)防烟和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8)消防配电应符合有效的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9)查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和形式;
5、进行灭火演练,检验专职消防队的实战能力,并对重点装置应急处理能力开展模拟演练
6、对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所以关于消防档案进行检查
(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查阅资料,拍照存档;
(2)员工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查阅资料,调查问卷;
(3)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查阅预案和记录;
(4)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查阅记录;
(5)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及相关制度是否落实;查阅资料、人员名单,检查器材;
(6)其他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问题;消防档案、责任制、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开业前检查合格证书。
5、供配电设施消防
(四)成果
1.出具《消防安全隐患清单》纸质版五份,电子文档一份;
2.出具正式、合法、合规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纸质版五份,电子文档一份;
3.光伏、充电桩设备设施单独出具安全评估报告五份,电子文档一份。
(备注:重点包含评估内容、存在问题、评估结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和改进对策等;对各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分析,找出消防重点部位和高风险点;针对存在的高风险点提出有效的管控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以开标当天部室联合采购专业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在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服务类型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消防监督”无行政处罚记录。
6.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五、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
项目组至少配备5名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检测组长1名,检测技术人员2名。拟派项目组人员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岗位。
六、商务要求
1.本次报价评估检查对象建筑面积以暂定量为准。构建筑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总面积暂定214990.29平方米,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总面积暂定129179.54平方米。
2.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即:消防安全评估服务费分别按照基本构建筑房产单价、危化品生产经营区域单价和实际委托的建筑面积结算。
3.付款方式:评估报告提交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结算单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结合本次消防评估报告结果,为询价人提供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具体时间由询价人相关部门通知确定。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选的方式(即有效报价函中,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中选的方法)。
报价人请于2024年9月6日17时前将报价函(附件二)及相关资质佐证材料以密封的形式递交至: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号3楼307室
联系人:邹强 联系电话:15764256132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