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业扩配套及修理等工程监理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21年配网业扩配套及修理等工程监理框架招标 (项目名称) ,已由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深圳市
2.2建设规模: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及修理等工程监理框架招标:包括深圳辖区(含深汕合作区)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应急、配网修理及技改类项目工程监理。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配网修理及技改类项目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保修阶段、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3计划工期: 框招有效期: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1 年12月31日止(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2.4招标范围: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及修理等工程监理框架招标:包括深圳辖区(含深汕合作区)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应急、配网修理及技改类项目工程监理。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配网修理及技改类项目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保修阶段、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中标价为暂定价并签订总框架合同,对应项目签订合同进行结算。本项目无预付款。监理费结算价款=审定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为基数计算出的监理费×投标包干率(若增加发生重大变更时相应增减该部分监理费用)。其中根据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附件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工程建设监理费用各阶段的参考比例为:勘察阶段3%,设计阶段10%,施工阶段85%,保修阶段2%)。监理工作具体由基建部配网项目科及各区供电局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介入时间阶段进行结算。若国家及公司有最新文件要求,则以最新要求执行。
具体标段名称如下:
1)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及修理等工程监理框架招标(第1标段):包括宝安、龙岗、坪山、福田、罗湖、南山、大鹏、深汕及盐田,预计采购金额2922万元(其中宝安1155万元、龙岗940万元、坪山237万元、福田150万元、罗湖110万元、南山107万元、大鹏96万元、深汕70万元及盐田57万元)。
2)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常规基建、业扩配套及修理等工程监理框架招标(第2标段):包括龙华、光明,预计采购金额588万元(其中龙华403万元、光明185万元)。
备注:
1、执行《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工伤保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执行《关于加强基建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监理工作要求的通知》,结算的监理费须与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参与的项目实施阶段对应,结算时由各区供电局进行复核确认。
3、税金费用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最新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必须开6%的增值税票,若中标单位要求开具简易税票,则在结算审核过程中以简易税率核减合同金额后结算。
4、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包括转账、汇票、现金以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原则上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采取商业汇票与银行转账相结合的方式结算,其中,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40%,商业汇票结算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60%,票据期限为4个月。若公司有最新要求则执行最新规定。若公司有最新要求则执行最新规定。
5、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79428T,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罗湖支行44201528600059166666,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 南东路4020 号电力调度通信大楼,电话:0755-88933333。
6、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执行相关要求。
7、执行《关于印发工程领域违法转分包专项治理措施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9〕18号
8、执行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承包商单位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要求。
9、执行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基建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实施细则(Q/CSG-SZPS213013-2018)
10、履约担保以公司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11、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12、监理单位需对施工单位道路开挖量进行审核,对中标的养护企业修复道路的工程量进行确认,作为后续道路修复协议结算的依据。
13、若中标单位存在多次重复申报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若情节恶劣者,公司可根据情况处以虚报总额的1-3倍处罚。
投标有效期:120天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2个标包(段),每个标包(段)单独评标,同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段),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排名及标包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推荐。
2.6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1年1月1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得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6)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专用资格: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
(2)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 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17:30至2021年1月23日17:30 下载加盖南 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10月24日网站发布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 电话: 4008100100转1。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电话: 4008100100转3 。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截标/开标 时间: 2021年2月8日9:30
5.2.2 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 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发布。
7.参加开标会要求
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8.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8.1逾期递交的。
8.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8.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8.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8.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39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邮 编:51800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洪 工 联 系 人: 段 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10.监督投诉及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质疑、异议接收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 zbybyk@csg.cn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监督部
监督投诉机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39号2205公司监督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88933511、13613058952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xinfang@sz.csg.cn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www.12388.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