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制定印发,以加快推进福建省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规范智慧工地评价行为。
《评价指引》明确“智慧工地等级分为三个星级”,同时,规定拟申报智慧工地星级评价项目应符合的条件、申报方式、开展智慧工地评价的有关原则和程序、评价方法,以及撤销星级评价结果的情形等。
按照《评价指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智慧工地评价工作,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指引和评价标准,牵头负责全市三星级智慧工地评价工作;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和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则按市区监管权限,分别负责所监管项目的一二星级智慧工地评价工作及三星级项目的初步评价和推荐工作。
根据《评价标准》,厦门市智慧工地评价模块包括工程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物料信息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建筑废土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资料数据化管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10类功能模块,且每类功能模块包括“基本项”“推荐项”与“鼓励项”。“基本项”为智慧工地建设基本要求,应全部满足(机械设备管理模块和施工质量管理模块视项目实际情况应用,其余模块如有缺项不得参加评价);“推荐项”为智慧工地建设的推广应用部分;“鼓励项”为智慧工地建设的拓展提升应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