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提出,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迅速有序推动全省主要行业九月份全面复工复产、第四季度发力冲刺,力争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确保今年计划开工的5万套安居房9月底前全面开工,加快已建成安居房配售。
《行动方案》从行动目标、高效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蹄疾步稳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持续加力强化助企纾困、深挖潜力扩大有效投资、引促并举激活消费市场、持续巩固外贸外资增势、恢复增强实体经济动能、切实保障城乡安全有序运行和基本民生等十个方面,提出共35条举措。
其中,由住建系统负责落实的有:
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完善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加快推进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推动海口绕城公路美兰机场至演丰段工程等在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速建设。大力推进百万吨乙烯、丙烯腈、文昌航天超算中心等重大产业项目,确保如期建成投产。强力推动26个新安排用能指标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开展6个海上风电示范、试验项目前期工作,力促年内全面开工。落实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会展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推动省艺术中心等公共服务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加快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东新院区等在建公共服务项目进度。推动海口、三亚等市县加快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牛路岭灌区工程开工,加快26万亩高标准农田、万宁乌场等3大渔港、南繁种业、美丽乡村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重点地区投资。支持海口市开展重点项目冲刺攻坚大比武,确保115个重大投资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开工建设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力促海洋工程装备合规纳统。支持三亚市打好固定资产投资百日攻坚战,推动已供地项目加快建设、未供地项目加快供地。支持儋州市聚焦产业链和交通基础设施两大领域推动投资提速。
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确保今年计划开工的5万套安居房9月底前全面开工,加快已建成安居房配售。出台加强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综合性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减为不低于40%。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适当新增住房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一城一策”灵活运用信贷工具,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研究合理调整城市更新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最小单位建筑面积。
支持工业经济加快恢复。推动百万吨乙烯及下游项目尽快竣工投产。协调加强汽车制造业所需芯片的供应保障,支持汽车企业境内外办展参展。加大优质水泥供应建设项目力度。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在琼注册成立子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或通过入股控股与本省建筑业企业加强合作。鼓励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建设。支持建设项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支持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特别措施》从对原有助企纾困政策扩围升级、再新增一批缓缴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减费让利、实施更多补贴帮扶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刺激消费激活市场等六个方面,提出了34条特别举措。
其中,由住建系统负责落实的有:
免申即享缓缴住房公积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视同缓缴,2022年11月1日后再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法补缴的单位,需按正常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缓缴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办理提取、贷款业务。
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制定实施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缓缴清单,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一律缓缴一个季度,主要包括土地复垦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修复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等。
帮助本省企业生产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水泥建材和农产品去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