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安全稳定、消防用电运行可靠。
做好供需对接。明确建设单位要结合建设进度,及时办理正式用电申请,不得将新建住宅小区临时施工用电用于小区居民生活正式供电和消防用电。各供电公司要同建设单位明确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及建设职责界面,及时制定供电方案、组织竣工检验、投运送电。建设单位要确保供配电设施建设与住宅小区整体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监管、同验收、同使用。新建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加强监督管理。图审单位应将强化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设计内容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设计深度不满足工程需要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进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可通过查阅工程项目高压供用电合同中载明的消防用电来源、用电容量、供用电时间等内容,同步检查消防用电设置情况等并确保其实时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推进专家资源共享。明确电力部门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放电力专家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执法活动时,根据实际要求,邀请相关电力专家参加。